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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党组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6-12-02 11:26    

  11月10日上午,黄委党组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了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对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中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听取巡察办工作汇报后,岳中明指出,我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绩值得肯定。一是巡察办充分发挥“联络员”和“服务员”作用,为巡察组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二是被巡察单位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保障了巡察开展。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四是巡察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发挥了巡察党内监督的“利剑”作用,实现了委党组提出的“首战必胜”工作要求。

  岳中明强调,巡察是上级党委(党组)对基层进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巡察工作,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要善于总结经验,将巡察过程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系统化的整理出来,逐步规范巡察内容、方式、程序,为第二轮巡察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二要促进工作规范化,适时出台巡察组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合制度,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三要积极推进全覆盖,继续加大对山东河务局、河南河务局、水文局等委属单位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推动全河巡察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四要突出治本作用,总结归纳一般性、普遍性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修补制度漏洞,推动和帮助被巡察单位加强管理、促进发展。

  岳中明指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协助委党组,配合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一是在人员配置上,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以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选派到巡察组中。二是在了解情况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提供问题要指向明确,客观具体,确保相关信息准确、真实。三是在协调共进上,要认真追责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要利用巡察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快速处理违纪违法问题,践行好“四种形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岳中明最后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承担起自觉接受监督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要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体现和诠释委党组巡察监督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苏茂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国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办正、副主任参加了会议。(黄委巡察办)

作者: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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