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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主体责任 严格清单管理 海委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017-09-14 09:59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水利部有关要求,按照《中共海委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安排,近日,海委党组制定出台《中共海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作为海委党组及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通过严格、明确、细密和针对性突出的责任清单管理,使海委党组及党组成员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紧扎实抓出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规范选人用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9方面规范了中共海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将委党组责任细化明确为43项,党组书记、主任责任18项,党组成员、副主任责任每人各16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局局长)责任17项。

  下一步,海委将突出抓好《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以清单管理倒逼责任落实,并将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不断调整完善清单。进一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工作作风,纯净政治生态,切实推进海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者: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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