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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中心纪委开展出差人员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管理情况抽查工作
2020-05-08 13:29    

  近期,建安中心纪委组成抽查组,对10个业务处室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行〔2019〕10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部直属系统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通知》(水廉政〔2019〕2号)文件,出差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25名工作人员(占业务处室在编人数64人的39%)50次出差情况。根据抽查结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建安中心纪委向中心党委提交了《建安中心出差人员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管理情况抽查报告》,并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5条工作建议。

  4月28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中心纪委关于出差人员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管理抽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中心纪委开展本次抽查工作非常必要及时,这是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对稽察监督检查工作廉洁状况的一次小切口检查,更是对中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一次具体化检查。按规定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是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举措,财政部、国管局、中管局的工作要求明确,部廉政办确定的罚则精准具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形成习惯、化风成俗。会议要求,中心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牢抓严,把执行制度的要求落实落细,对发现的问题也要切实抓好整改,推动实现廉洁稽察监督检查,全面履行强监管工作职责。

  4月29日,按照中心党委要求,中心纪委召集各处室负责人召开会议,通报建安中心出差人员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管理抽查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整改和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还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

作者: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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