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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水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1-13 17:12    

  2016年10月25日,水利部党组第三巡视组向澧水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公司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进行对照和剖析,举一反三,深挖细究,研究和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全力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进巡视整改

  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客观中肯指出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指出了公司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提出了需要加强与改进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落实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绝不打折扣,绝不留尾巴。

  一是反复开展动员,不断深化提高思想认识。反馈会后,公司党组迅速行动,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提出了巡视整改初步方案和责任分工;10月31日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对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公司各部门、单位党支部相继召开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动员部署,层层传导责任压力。11月7日,公司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陈雷部长在2016年第五轮巡视工作启动会上讲话精神和田野组长在10月25日反馈会上提出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紧密联系班子及个人实际进行反思剖析,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责任,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之后,公司党组相继6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和调度会,反复动员,引导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巡视组把我们在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人事纪律、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拎出来、晒出来,既是对公司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政治教育,更是对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和政治鞭策;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从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高度,以坚定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真抓实改、动真碰硬,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公司党组统揽全局,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公司党组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总经理文柏海担任组长,相关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公司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企业管理与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公司党组直接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牢牢把握方向和节奏。文柏海同志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研究和指导修改公司党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对难度大、进展慢的整改事项,反复督促、具体指导。各位公司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抓好分管领域事项的整改,逐项谋划部署和调度,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一项一项抓到位。公司党组印发了《澧水公司党组落实水利部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4类问题和6个方面意见建议,归并细化为14个问题、50项整改任务和10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了牵头负责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截至目前,107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92项,部分完成15项,已制定或修订出台制度29个。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公司党组成立以纪检组长为主任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共同参与,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并加强对公司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整改责任单位情况汇报,逐个问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追究,明确对落实整改不力的9种情形,严肃问责追责。建立巡视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定期开展督查和更新,对107项任务整改进度逐项记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结合整改工作情况,发出巡视整改督办通知9份,发布内部巡视整改通报4期,同时及时编印《巡视整改工作简报》10期,向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司职工群众通报整改工作重大事项和进展情况。

  五是抓住巡视整改机遇,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巡视整改落实为推动,统筹推进其他领域问题整改,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公司二次创业改革发展、强化现代企业集团化管理、推进十三五“十大工程”等工作,妥善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确保各项工作平衡推进、稳步发展。

  二、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根据巡视组立行立改的要求,2016年9月底,公司党组及时对相关问题开展了整改工作。10月25日,巡视工作反馈会后,公司进一步加大巡视整改工作力度,各项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

  问题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一是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公司党组中心组开展了四次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了“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11月7日,公司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陈雷部长在水利部党组传达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点要求,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和差距,强化了公司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11月18日,公司党组中心组举办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扩大)学习班,印发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公司党组已确定12月19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同时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了党建工作条款,并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报部省领导小组审批后颁布实施。向中国水利学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申请专项课题,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优势,积极开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坚持在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时体现和贯彻党的领导。调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党群工作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部门,充实了2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将党的建设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增加“从严治党工程”章节,目前已制定《澧水公司“十三五”党的建设工作纲要》(草案),正在起草《澧水公司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第一议题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司务会内容,及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修订了《澧水公司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明晰了党组与纪检组“两个责任”职责界线,细化了公司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建立公司领导班子落实“责任清单”职责纪实台账,实行动态考评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澧水公司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澧水公司党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通报和年度考核评价。印发了《澧水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指标和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811”体系,与干部职工绩效挂钩,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澧水公司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党组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定期开展平时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考核反馈谈话、职务调整谈话,防止和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四是夯实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制定了《澧水公司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澧水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已按规定完成安全生产与运营部党支部换届,已将江垭温泉公司4名流动党员纳入江垭温泉党支部管理,强化了对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埃德伍电站、广西全州风电和湖南双牌风电、新化大熊山风电等项目的流动党员管理,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出台了《澧水公司发展党员细则》《澧水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澧水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实施“智慧党建”计划,建成了“澧水公司党建工作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开设公司微信公众号和“红色澧水”微信群,提升了党建科学化水平。修订了《澧水公司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内训班,邀请省直工委党建专家授课指导,2016年已安排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省直工委轮训。作为省直工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印发了《公司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方案》,建立了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已启动2016年度各部门和单位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述评。

  五是规范党费收缴。2016年公司已按照中央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要求,全体党员党费按月足额进行了缴纳。积极开展了2008年4月—2015年12月份的党费补缴专项清查,公司领导在9月底前全部按要求补缴到位,其他党员均在10月底前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长效机制。

  问题二:监督责任落实偏软偏弱,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一是强力推进“三转”。11月9日,公司党组召开专题会,按照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对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剥离不符合“三转”工作要求的职能,相应职能由党群工作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承担;同时增加审计职能,将纪检监察部更名为“监察审计部”,并增加人员编制2名;调整纪检组长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联系业务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针对人数比较多或管理链条长、监管任务重、廉洁风险点多的澧能公司等基层单位,逐步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已在澧能公司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每月重点学习2—3个政策法规、会议材料或制度,外派学习与内部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巡察监督工作,已制定《澧水公司巡察工作办法》,将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职务消费情况纳入巡察范畴每年至少巡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发现3名中层干部的填报情况与抽查核实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对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并给予了批评教育,限期进行了整改。充分发挥审计中介机构优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审计及时发现经营管理方面问题,按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内部审计走过场问题。

  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制定了《澧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追责问责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主要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函询或诫勉谈话。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对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执纪问责通报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积极主动地开展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问题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一是开展制度清理与评估。按照“废止一批、完善一批、新订一批”的原则,公司开展了制度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了《青年员工锻炼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退居二线管理办法》等办法,11月25日启动了制度评估工作。修订了《综合计划管理规定》、《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新订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捐赠赞助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宣贯和执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澧水公司规章制度学习宣贯的通知》,对公司2016年出台制度宣贯计划作出具体安排,相关部门正在准备宣贯资料,从2016年11月~2017年5月按月宣贯49个核心制度,目前已开展二期制度集中宣贯。制定出台了《公司制度宣贯执行问责规定》,对宣贯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领导,一律予以问责。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要求公司领导带头执行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制度,按制度办事,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及时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提高会议效能。已修订《澧水公司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类别、规模、议题申报规则、流程,严格控制会议次数、会议规模,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已从2016年10月起,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明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为“无会周”。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二期正开始建设,春节后投入使用,实现与基层单位远程会商,降低会议成本。

  问题四:享乐奢靡之风尚未刹住

  整改: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10月初公司成立了专项清查组,对2013~2016年公司在福润三湘酒店的公务消费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对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高档酒、高档菜肴等问题按照“谁签字、谁把关、谁承担”的原则,将超标费用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并由个人承担全部超标费用。截至10月底,个人全部上缴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8.62万元。同时,在10月份已全面完成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费用清缴工作,个人共上缴费用3.25万元。在抓好巡视整改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抓好今年上半年公司内审过程中,审计中介机构在《管理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认真查处违规问题。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中介机构指出的问题,分清原因,查明责任,对当事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予以追责问责。目前,正对有关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已修订出台了《澧水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澧水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调低了接待标准,明确了国内公务商务活动严禁赠送纪念品等禁止性规定。参照《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了《澧水公司员工业务电话费管理办法》,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标准进行了下调,明确了限额实名制报销,超支自负,结余归公等规定。2016年,公司员工电话费报销已严格按新办法执行。已制定出台《公司勤俭办企反对铺张浪费意见》,严格公司各层级人员业务支出管理,已公示了2016年度的“五项费用”支出情况。

  问题五:违规购买赠送景观树

  整改:一是加强廉洁纪律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在11月7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剖析了赠送景观树明显违背廉洁纪律的思想根源,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以此为戒,从严自律,坚决杜绝不讲纪律、违规决策现象,坚决不碰纪律“高压线”,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在公司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决策实行廉政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澧水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和《澧水公司“三重一大”报告事项实施办法》,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把好政策关和法律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制定了《澧水公司捐赠赞助管理办法》,11月底已颁布实施,明确捐赠与赞助的范围、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捐赠赞助行为,坚决杜绝向有关部门等利益关联单位违规赠送行为。

  问题六:违规出借公车

  整改: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党组对违规出借车辆和违规报销车辆费用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违反了有关纪律规定,必须坚决予以杜绝。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公司全面组织了车辆使用、维修、油料费用报销清查,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管理。目前未发现其他违规出借车辆和报销维修费行为,对违规出借车辆已收回拍卖。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重申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和《公司节假日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对公务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派单用车等,严格车辆费用报账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需临时租用公司车辆的,严格审批程序并实行有偿使用,对节假日车辆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三是积极推进公车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已制定公司公车改革方案初稿,全力推进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3月份完成,从源头上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问题七: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中层干部配备比例较大

  整改: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组织机构。已撤销旅游事业部,成立了旅游公司。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开展机构运行评估工作,已就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调整等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开展专题调研,2017年3月底前完成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等优化调整工作,尽可能精简职能部门,减少机关人数。

  二是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管理。已印发《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排名靠后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职务调整、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积极推进职业生涯“双通道”建设,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已形成《推进内部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2017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对中层干部职数进行重新梳理核定,优化精简中层干部职数。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干部考核、职业生涯“双通道”、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综合施策,降低中层干部配备比例。

  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重大人事任免“凡有必报”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建设,2017年3月底前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实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

  问题八: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

  整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已编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政策汇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在公司内网设立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宣传专栏,进行政策宣传,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意识。在2017年1月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就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目前已安排专人对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二是严把审签审核关。人事部门在年度汇总综合中,逐项审核领导干部填报内容,对存在漏报和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一律退回干部本人并要求限期补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有关规定、个人有关事项材料查阅办法等制度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三是依规依纪严肃处理。10月25日,对在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填报情况与抽查核实情况存在一定出入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及时进行了整改。初步建立了干部诚信档案,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计入干部诚信档案,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否决依据。

  问题九:进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进人工作程序。公司已印发《中层以下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固化了公开招聘的工作流程。2016年10月,公司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了2017年用人计划征集工作。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做到“条件不降、程序不漏、要求不减”。对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和拟聘岗位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人员调配制度,已制定《员工内部流动管理办法》,对员工内部流动的条件、审批权限和流动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人员调配,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公司正在制定进人工作专项检查方案,拟于2017年3月底前对公司及下属单位近几年来的进人工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违规进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特别是对违规安排上级领导及关系户子女亲属进入的,对公司相关领导干部和经办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已完成《公司“十三五”人力资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结合“二次创业”和产业板块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实际需求,确定年度用人计划,不断加大高层次管理人才、产业板块急需紧缺人才、战略性后备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公司“二次创业”提供人才支撑。

  问题十:部分项目论证不充分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对公司投资开发、并购重组的水电、风电和水利旅游等项目的评估论证、决策报批等程序进行了全面核查,完成了对溇江温泉度假区近期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内部审查,福润三湘酒店装修、索溪分公司土地资源开发、机电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海外子公司成立、福湘公司成立、旅游公司成立等6个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已完成。由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桑植龙源公司兼并重组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正重新论证,正就兼并方案与桑植县政府商谈。针对收购青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未开展资产评估和泽通公司收购博弘物业公司未按程序报批、未开展资产评估的问题,公司党组进行深刻反思,2017年3月前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并购项目后评价及跟踪管理。在2016年7月启动人潮溪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方案论证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11月聘请中介机构对青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已完善人潮溪流域梯级水电开发论证报告,计划提交2017年3月董事会决策审批。

  三是强化投资决策机制和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已修订《投资管理规定》,明确了前期审批、执行过程管理、后评价的分级分段管控机制,增加了专家(中介机构)参与论证阶段审查的要求。严格按照水利部明确的澧水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有关意见,报备或审批有关投资事项。下一步通过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投资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风险控制,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行为,严格按照《经营管理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追责。

  四是稳妥推进“二次创业”。已编制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待2017年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批。积极推进宜冲桥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列入国家水利“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发改委、水利厅、张家界市政府和慈利县政府已发文给省政府办公厅,支持澧水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开发建设宜冲桥项目,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作为项目法人开发该项目。正积极开展澧水上游凉水口、新街等防洪工程开发论证工作,加快公司水利旅游产业开发,目前江垭温泉中心、福润三湘大酒店提质升级改造正顺利推进,皂市库区马鞍岛开发已与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将配合皂市库岸治理工程同步实施。皂市库区旅游项目在与大湖公司签订皂市库区租赁协议委托其开发的基础上,共同对旅游规划进行了审查,已报石门县政府。杜仲茶项目与江垭水库有机鱼养殖项目合作单位协商一致,共同开发。

  问题十一: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核查。至2016年11月,已对公司所有采购项目合同的采购方式、签订程序及履行情况等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完善了双牌倪家洞风电场勘测设计合同采购方式的批复手续和溇江温泉度假村改扩建工程2个合同等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相关手续。

  二是规范招标工作。修订了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综合计划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检修技改、咨询服务等所有经营管理领域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补充编制2017年招标采购计划的通知》,将招标采购计划纳入年度综合计划编制范围和目标考核,目前各单位正在开展相关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招标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要求所有招标项目信息均在公司司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司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将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招标行为合法合规。

  问题十二: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整改:一是迅速整改财务管理问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对巡视发现的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超范围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4个问题以及公司自查自纠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整改督查,各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印发了《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规范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已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规定,严禁在酒店签单消费,费用报销“一事一结”。

  二是加强资金安全内控管理。完善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职能职责,编制了财务结算中心试运行方案(草案),实行分子公司财会人员委派制度,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双重考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财务稽核监督机制;杜绝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超范围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加强社保、工会、党团、协会等专项资金及银行账户的管理,对以上各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均实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积极探索建立资金账户监管系统,做到实时监控、在线审批,对公司所属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管。

  三是加强对报销发票凭证的审核把关。已印发了《公司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明确报账人的主体责任和会计的审核把关责任,强化财务报账人员的责任担当,一经查出违规即予以追责。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制定出台了《公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等经费执行情况,形成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五是加大财务业务培训力度。年底结合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财务制度专题培训。同时,明确每年定期举办内控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建设培训,增强从严治党和财经法规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规理财水平。

  六是健全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已梳理了近年出台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11月印发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违反财经纪律追究管理办法》。2017年全面实现查漏、补缺、更新,进一步健全财务管控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财务管控制度体系。

  问题十三:同业经营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已完成现职中层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回头看”工作,未发现违规到企业兼职情况。公司纪检组组长已对委派博集公司经营团队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要求其加强对委派博集公司经营团队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委派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委派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廉洁从业。

  二是进一步规范与博集公司的经营往来。①加强调研论证,综合考虑博集公司所属水电站投资金额、发电收入、取水量等因素,加强水资源费收缴论证,确定合理的取水梯级收费标准。11月已启动调研论证工作,目前已形成了论证报告,正进一步完善;②全面清理完成公司与博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确保有关合同的签订合规合法;③注销延兴公司。中止澧水公司工会注册成立的延兴公司与博集公司的所有合同。已报省总工会技协办批复同意注销延兴公司,目前正在联系国税、地税开展税务稽核;④根据政府有关批复文件,在《澧水公司水库调度管理办法》中对金家沟、范家洲电站调度原则和运行方式进行了修改,严格按规程进行水量和发电调度;⑤积极探索并购博集公司有关电站的可行性。2017年2月底前调查相关电站经营、资产情况,2017年3月底前提出并购可行性方案。

  三是加强企业交易事项管理。在开展企业关联交易事项清查整改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定,加强企业交易事项的管理,加大对从事关联交易、资产租赁、劳务服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管控,堵塞利益输送、侵蚀主业利益、滋生腐败等管理漏洞。已全面清理了延兴公司14份合同和关联企业内部交易合同。

  问题十四: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管理隐患

  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在今年4月对公司及下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旅游事业部、泽通公司、江垭温泉有关人员到韶山宾馆等单位就劳动用工管理开展了调研学习。公司正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务用工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清理方案,着重对江垭温泉合同制员工未交“五险一金”、工作10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专门调研,结合行业特点和温泉度假村实际情况,已就员工社保缴纳和劳动合同订立问题制定了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将出台《江垭温泉度假村员工社保缴纳管理办法》和《江垭温泉度假村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确保依法依规用工,规避劳动用工风险。

  二是突出解决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制定出台《公司调研管理办法》,建立公司领导定期到基层调研机制,对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的深入基层调研次数、时间和课题、调研成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澧水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制度》,继续坚持总经理接待日和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设立了公司总经理电子信箱,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实施“幸福澧水”工程,坚持每年为职工群众办4~5件看得见、摸得着、长受益的实事好事,2016年已完成了皂市电站职工生活用水系统改造、成立澧水家园业主委员会等实事。针对索溪分公司各项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党组于11月11日召开索溪分公司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对理顺索溪分公司薪酬体系以及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进行了研究,要求索溪分公司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理顺薪酬体系问题综合施策,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2月21日,公司组织了专门的调研组到索溪分公司进行了数天的调研研讨,已初步就理顺索溪分公司薪酬体系和管理结构形成了解决方案。

  三、持续深化整改,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公司二次创业改革发展

  公司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的巡视整改是局部的、阶段性的,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从制度上源头上正本清源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巩固阶段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尚有大量工作要做,离水利部党组要求和干部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我们一定在水利部党组坚强领导和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政治担当,坚持思想不松、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推动整改责任和整改举措落细落小落地,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推进和深化后续整改工作,坚决整改见底见效,确保兑现整改承诺。

  一是紧盯整改要求,坚持一抓到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一手抓立行立改,一手抓建章立制,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

  二是切实加强督查,压紧压实责任。对照巡视整改任务和要求,定期开展上门督查,适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调度,实时跟踪整改进程。开展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对整改事项咬住不放、对整改责任单位持续加压,倒逼责任落细落实,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及时更新和完善整改台账,加强工作交流和情况综合,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搞好阶段性整改工作总结,及时编印巡视整改简报,适时向公司干部群众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巩固发扬;对工作中的不足及问题,抓紧研究对策措施,促进整改工作有序、平衡推进。

  (四)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够实、工作推动不力、不动真碰硬以及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约谈、诫勉,责令进一步抓好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干扰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

作者: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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